2月1日,自治区政府在南宁召开201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参与建设“一带一路”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一带一路”的总体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北部湾办和外事办历时一年多,联合起草了《广西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经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55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国家“一带一路”办衔接同意,最终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并于2015年12月印发实施。方案从编制到印发,凝聚了全区各方智慧,是我区今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对外开放的战略性、基础性、操作性文件。方案围绕建设“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这一定位要求,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合作重点。
一是推进互联互通合作。打造“一枢纽一中心五通道六张网”,即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海上东盟、陆路东盟、衔接“一带一路”、连接西南中南、对接粤港澳“五大通道”,促进现代港口网、高速公路网、高速铁路网、密集航空网、光纤通信网、油气管道网“六网”同建。优先推进南北两大战略通道建设,南向为南宁至新加坡,北向为兰州至南宁至北海。二是推进商贸物流合作。建设以中国-东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南菜北运”工程等项目为主的商贸物流园区,争取开通桂渝新欧货运专列,畅通中南地区、粤港澳及东盟国家的国际综合运输大通道。完善保税物流体系,创新发展传统贸易,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建设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着力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贸易畅通。三是构建跨境产业链。推广中马“两国双园”国际合作新模式,推进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文莱-广西经济走廊等合作项目,与沿线国家共建更多合作园区,建设北部湾石化产业、北部湾大型船舶修造等一批产能合作重点基地,加强农业、能源资源等领域合作,推进企业“走出去引进来”,促进产业互融。四是推进跨境金融合作。深入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国际投资、保险等业务创新,充分发挥中国-东盟金融领袖论坛平台作用,健全完善中国-东盟金融交流合作沟通对话机制,促进资金融通。五是密切人文交流。推进共建中国-东盟联合大学、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中国-东盟减贫中心等重大项目,深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技、旅游、友城等领域合作,夯实民心基础。六是开展海上合作。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推进海上产业、科技、环境、海上安全等领域合作。七是加强生态环保合作。搭建中国-东盟环境合作示范平台,建设中国-东盟生态文化产业先行区、中国-东盟环保技术交流合作基地等,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八是构建重大合作平台。重点实施中国-东盟博览会升级计划,打造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升级版,构建完善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