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3月1日,徐绍史主任与辽宁省省长陈求发签署合作协议,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
双方商定,辽宁省政府将成立省级层面的协调机制,将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作为本省对外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推进一批重点领域项目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辽宁省确定了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聚焦亚洲周边国家、非洲及中东欧国家等重点区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带动省内装备制造和设备“走出去”。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辽宁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以及电力、机床、工程机械、船舶、海洋工程及石油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重大装备“走出去”项目,支持辽宁省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着力建设产业合作园区,并在建设多双边合作机制、制定重点国别规划、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工作中对辽宁省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