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不知道我们跟印度有税收协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多亏了地税部门走访的时候了解到这一情况,积极协调,指导开具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我们就能享受限定的最低税率,每年在印度能少交20%的税款。”核工业烟台同兴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则永说。
这,恰是市地税局助力“走出去”企业的最生动注解。
借势“一带一路”,烟台市“走出去”企业达280余家,遍布欧洲、美洲、非洲、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企业在享受‘走出去’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境外税务问题的困扰,甚至有的企业还会在境外税务问题上吃亏,或对投资国的税收制度不了解,而导致不必要的税负增加,或面临同一笔收入在中国和收入来源国被双重征税的风险等。”市地税局局长吴晓飞说。
由此,在税收服务和管理上为企业在境外的发展“保驾护航”,就显得尤为必要。市地税局积极搭建税企沟通平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服务,同时规范管理,及时提醒纳税人申报境外所得,避免重复征税,助力“走出去”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阔步前行。
量身定服务补齐企业境外税收“短板”
企业“走出去”后,不同程度地会受到境外税务问题的困扰,这也成为“走出去”企业在国际上施展拳脚的“拦路虎”。
为给“走出去”企业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市地税局主动出击。先后为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抵免390余万元;为烟建集团承包的中国援建斯里兰卡政府项目进行减免税备案,避免了大额损失;帮助龙口天蓝颜料有限公司选择境外投资税收方案,选定更好的合作伙伴……
“烟台市不少企业走出去的时间还比较短、经验不足,尤其是普遍对国外税收制度缺乏系统了解,在境外发生税收争端时,不知道利用税收协定待遇、政府之间双边磋商机制等手段来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市地税局国际税务分局局长张志杰说,考虑到这一现状,市地税局以“走出去”企业需求为导向,“量身定制”了多项个性化服务举措。
在加大宣传辅导力度、优化涉税办理流程的基础上,市地税局为全市200余家“走出去”企业建立台账。“我们按照行业,给每家企业建立了一个档案,做到了‘一户一档’,档案中包括该公司所属行业、境内企业名称、境外投资所属国、境外投资金额等。”张志杰表示,根据这个台账,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开展“春季大走访”活动,先后走访了烟台冰轮、万华集团、渤海轮渡等50多家企业,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服务,详细介绍税收协定对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的政策支持,现场辅导解答遇到的税收问题,架起征纳沟通的桥梁。
不定期召开“走出去”企业座谈会,也是市地税局上门送服务的重要方式。借助这一途径,税务部门了解企业面临的税收问题和需要获得的税收支持,深入研究企业在投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为“走出去”企业和个人提供重点投资国税收法律咨询服务。
整理了分国别的投资国家税收指南,介绍有关国家税收政策。“今年,山东省地税局委托我们专门研究南非的税制,为企业编写指南。”张志杰说,重点指导企业如何防范和化解对外投资的涉税风险,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损失,及时援引税收协定条款,提供税收救济服务,维护自身权益。
规范所得申报让企业避免重复征税
“从烟台市‘走出去’企业统计情况看,仅‘一带一路’上就有26个沿线国家的112个项目,主要集中在能源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输出、跨国并购、工程承包劳务等领域,这其中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走出去’企业有55家,分布在19个国家和地区,22家企业有境外所得,但只有5家企业申报了境外所得,这就很容易造成重复征税。”市地税局国际税务分局国际税务科科长董继伟告诉记者,为避免双重征税,我国已经与10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或税收安排,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我国投资企业也都有税收优惠政策,但很多企业对上述协定、国外税收政策缺乏系统了解,在境外发生税收歧视等问题时,不知道利用税收协定待遇、政府之间双边磋商机制等手段来维护自身税收权益。
为帮助“走出去”企业避免重复征税,市地税局积极采取措施强化跨境税源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提醒纳税人申报境外所得,提高纳税遵从度,达到税企共赢。
规范企业基础数据及信息管理,按照“一户一档”模式,对企业按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等进行分类管理,不断补充完善“走出去”企业境外所得申报等信息。“只有申报了境外所得,其在境外缴纳的税款,我们才有依据进行抵免。”董继伟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他们持续规范“走出去”企业境外所得申报管理,不断完善税务登记信息备案,要求“走出去”企业在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应在境外公司注册登记或项目开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携带税务登记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信息备案手续。规范境外所得申报抵免工作流程,“走出去”企业按照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同投资类型,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股权转让等不同收入类型分类备案计算,提供境外缴纳税款的证明资料、境外年度经营情况审计报告等资料。
同时,董继伟还提醒“走出去”企业要注意防范税收风险,对于在享有税收协定待遇国家投资的企业,要及时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在境外遭到不公正待遇时,要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便两国政府税务部门协商解决,维护好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