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将首次允许外资并购该国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7年2月14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监管改革,将首次允许外资收购新加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提高金融公司的财务弹性及运作灵活性,增强他们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能力。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声明中指出,非银行金融机构经常为小型企业提供更加个性化和定制的解决方案,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占有一席之地,能够充当银行的角色。为了加强金融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新加坡金管局将放宽金融企业部分业务限制。 同时,新加坡金管局将保留对金融公司的其他监管限制,例如对外汇敞口和衍生品交易的限制。上述监管变更从今年开始逐步进行。
在股权政策自由化方面,新加坡金管局表示,如果潜在的外资合伙人或收购方承诺维持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即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新加坡金管局会考虑允许合并或收购申请。 另外,新加坡金管局要求,合伙人或收购方必须具备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提出能建议,利用新技术、方法或商业模式加强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贷款活动。
据了解,目前新加坡本地仅有三家金融公司,即丰隆金融(Hong Leong Finance)、星金融发展(Sing Investments & Finance)和富雅金融(Singapura Finance)。
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为小型企业提供更加个性化和定制的解决方案,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占有重要地位。外资通过并购当地金融机构,将有助于业务多元化的发展,分散风险,学习当地技术和管理优势,增加国际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