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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对涉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启动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9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浏览次数:529
核心提示:利益相关方可向阿根廷生产和劳动部商务秘书处以及国家外贸委员会进行应诉登记并领取调查问卷。

    2018年10月23日,阿根廷生产和劳动部在其《官方公报》发布2018年第81号决议,应阿根廷企业DAK AM?RICAS ARGENTINAS.A.的申请,决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印度的颗粒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西语:Poli (Tereftalato de Etileno),en gránulos〕发起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3907.60.00项下的产品。调查结束前,阿根廷原生产部2017年第500号决议依然有效。

  2012年4月25日,阿根廷外贸部对原产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韩国、印度和泰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3年10月25日,阿根廷原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发布2013年第691号决议,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印度和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2016年3月29日,阿根廷原生产部发布第86号决议,对本案启动情势变迁立案调查。2017年9月28日,阿根廷原生产部发布第500号决议,对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印度和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作出情势变迁终裁,调整反倾销税如下:中国大陆16%、韩国17.61%、印度12%、泰国9.09%、台湾地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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