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颁布的《外国公民在亚美尼亚共和国地位法》对外国人在亚美尼亚工作的权利做出了相关规定。根据居留种类的不同,所规定的工作权利也有所不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临时居留的外国公民,按照亚美尼亚政府所确定的程序有获得在亚美尼亚劳动的权利;
(2)普通居留的外国公民在亚美尼亚拥有工作、社会保障的权利,可以从事商业和保险服务业活动;
(3)特殊居留的外国公民,按照为普通居留的外国公民所确定的规则,拥有工作权利并可以从事商业活动;
(4)特别居留的外国公民,将根据有关双边协定、亚美尼亚有关法律和规定享有权利和义务。
外国人在亚工作需要许可,许可由雇主到亚国家劳动与就业管理局去申请,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证明该岗位找不到本国人后才会给外国人发许可。
文章来源:驻亚美尼亚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