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于2008年美国通过肉食品原产地标签法(Country of origin labelling,简称COOL)。该法规定,美国的食品工厂和零售商必须在进口的肉食品包装上标明肉类产品的原产地信息,包括牲畜的出生地、饲养及宰杀。美国农业部的解释是,消费者有权知道他们购买的肉食品的产地信息。
但加拿大和墨西哥两国对此强烈反弹。两国称,美国自加、墨进口的肉食品已经按照美国农业部的严格要求进行了检验,在此前提下无论如何再标明原产地信息,都涉嫌对这两国肉类产品的歧视性对待。两国遂兴讼至世贸组织。
此前,世贸组织已经连续4次作出裁决,认为美国的做法违反世贸规定,最近一次是今年5月。世贸组织下令,如果美国不停止歧视做法,世贸将允许加墨两国采取报复行动。但美国方面迟迟未能作出改变。
12月7日,世贸组织最终裁定,再度认定美国做法违反世贸规则,支持加、墨两国每年可向美国征收报复性关税。其中,允许加拿大向美国征收每年10.54亿加元(约合7.8亿美元)的报复性关税,墨西哥可征收的报复性关税约为2.28亿美元。
裁决结果出炉后,加拿大联邦国际贸易部部长方慧兰(Chrystia Freeland)和农业部部长麦考莱(Lawrence MacAulay)发表声明称,COOL法令伤害三国业者,也中断了北美自贸区内肉食品供应链,“如果美国参议院不立即采取措施废除该法令,加拿大将很快采取报复”。
美国众议院在今年6月份已经停止了COOL法令,但法案在参议院遭到搁置。
加拿大政府没有说明究竟会如何报复,但根据加拿大向世贸组织提交的方案,遭到加方关税报复的将不只是美国出口到加拿大的肉类产品,还可能包括奶酪、苹果、玉米、枫糖浆、巧克力、葡萄酒、高度酒、首饰以及床上用品等。加方称,如果美方仍旧拖延,最快本月底之前,这些报复性措施就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