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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加强产能合作 打造“丝路国家邮轮旅游经济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7  来源:南海网  浏览次数:192
核心提示:1月26日上午,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审查了《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海南将促进对外经贸合作,加大旅游开放合作,加强产能合作。

1月26日上午,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审查了《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海南将促进对外经贸合作,加大旅游开放合作,加强产能合作。

  促进对外经贸合作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海南将用好用足用活国家赋予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离岛免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邮轮游艇、离岸金融、落地免签等各项开放政策,促进金融、商业、航运、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和发展。

  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实施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旅游等政策,扩大运输、旅游、建筑等服务贸易,重点培育通信、金融、会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传媒、咨询等现代服务贸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强与东盟成员国间的贸易往来。

  加大旅游开放合作打造“丝路国家邮轮旅游经济带”

  借助岛屿观光政策论坛,争取成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联盟,联合打造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支持国外邮轮公司在我省注册经营机构,运营国际航线业务。

  鼓励支持国外邮轮公司与我省企业合作、合资设立国际邮轮公司。推动开通海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邮轮航线和直飞航线。加强与天津、上海、广州、青岛、厦门等国内主要邮轮港口城市的旅游联合,积极打造“丝路国家邮轮旅游经济带”。

  加强产能合作支持省内企业“走出去”

  加快琼台交流合作基地建设,打造国家级两岸热带特色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加强琼台健康服务业领域合作。培育、遴选我省与沿线国合作项目,争取纳入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库,以项目带动“引进来”和“走出去”有机结合。

  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省内企业“走出去”,推动矿产、新能源、农业、渔业、经贸、物流、人才、科技等领域的深度合作。积极开展服务外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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