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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委省协同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5  来源:福建日报  浏览次数:7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休息期间,于伟国省长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在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休息期间,于伟国省长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在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参加签约仪式。

  于伟国代表省委、省政府,代表省委书记尤权,对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期以来给予福建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我们将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帮助下,更好地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徐绍史感谢福建省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对福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表示由衷高兴。他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支持福建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国发展大局。

  双方商定,通过建立委省协同机制,加强沟通联动,支持福建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进一步提高福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我省将从对外开放大局出发,结合本省产业发展基础、结构调整目标和产能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方向,以采矿、汽车、渔业、建材、船舶、轻纺、信息通信、工程机械、环保装备等为重点领域,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能国际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把福建的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纳入国际产能合作重点国别规划统筹推动,在政策、资金、项目和信息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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