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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带一路”建设注入新动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2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是习近平主席此次欧亚之行的一个重要主题。20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丝路国际论坛暨中波地方与经贸合作论坛开幕

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是习近平主席此次欧亚之行的一个重要主题。20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丝路国际论坛暨中波地方与经贸合作论坛开幕式时发表题为《携手同心共创未来》的重要讲话,强调共商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区域经济繁荣,维护世界和平稳定,顺大势、应民心,并就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波合作提出五点建议。

  习主席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方向,充分展示了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建共享“一带一路”的诚意,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注入了新动力。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时分别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3年来,“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从理念构想到人心聚合,从顶层设计到项目落实,梦想正在走进现实。至今,已有70多个国家和组织表达支持和参与,34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共建协议,在国际上形成了各方响应的合作“大气候”。利益交集越来越多,合作动力越来越强,千年丝路正在重焕荣光。

  中东欧地区是欧洲东部门户,也是欧洲最有发展潜力的地区。近年来,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等3份合作文件的发表,到《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的出台,“16+1合作”路线图愈加清晰,合作内容由小到大、由浅入深,在经贸、投资、基础设施、金融、旅游、教育、农业、人文和地方合作等诸多领域取得成果,惠及广大成员国及其民众。这一创新性的次区域合作机制,开辟了中国同传统友好国家关系发展的新途径,创新了中国同欧洲关系的实践,搭建了具有南北合作特点的南南合作新平台。“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现在,“16+1合作”已经步入成熟期和早期收获期,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也日益结成同袍同裳的重要伙伴,为实现“一带一路”与“16+1合作”的战略对接奠定了基础。

  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中东欧16国占约1/4,双方战略契合度高、合作潜力巨大。对中东欧国家来说,正经历欧债危机后深刻的经济结构调整,迫切希望通过向东开放、借助中国力量推动老旧基础设施改造、促进投资和消费增长;对中国而言,中东欧背靠欧盟大市场,有劳动力成本优势,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理想场所。目前,中东欧国家中已有7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政府间谅解备忘录。在“一带一路”和“16+1合作”的框架下,中国—中东欧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联系在一起。“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倘若能进一步实现两大战略有效对接,就犹如为中国—中东欧合作列车装载了“超级引擎”,既拓宽了沿线国家的企业投资之路、贸易之路,又拓宽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之路、共赢之路。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希望17国共同秉持互尊互助、互利共赢、开放包容精神,实现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同‘一带一路’建设和中欧关系发展对接,为地区和世界发展作出贡献。”

  “一带一路”建设是沿线各国共同的事业,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合作好、发展好、分享好。按照习近平主席的建议,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中波合作,要从五个方面发力:一是齐心协力,将中波合作打造成“一带一路”合作的典范,带动整个区域合作;二是突出重点,将经贸合作作为主攻方向,携手推动中欧贸易和投资机制建设,提高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整合欧洲先进技术优势、中国产能优势、波兰区位和人才优势,打造新的贸易中心和经济增长极;三是紧密协作,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更加紧密地同“一带一路”建设对接,构建持久务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四是优化机制,使地方政府、企业和其他民间机构形成合力,中波两国地方政府应该继续加强交流,为当地企业和其他民间机构开展合作多搭桥、搭好桥,拓展各领域务实合作,夯实中波友好的民意基础;五是智力先行,强化智库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方案和路径的研究,在规划对接、政策协调、机制设计上做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在理念传播、政策解读、民意通达上做好桥梁和纽带。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紧紧凝聚在一起。我们相信,只要各国携手同心、精诚合作,弘扬丝路精神,就一定能早日建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共创共享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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