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明年起新增香港澳门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
从海关总署网站获悉,海关总署发布2017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指出,《2017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7年1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使用简化的货物名称,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的范围与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对应的商品范围一致。
从海关总署网站获悉,海关总署发布2017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指出,《2017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7年1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使用简化的货物名称,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的范围与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对应的商品范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