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C对华糠醇进行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
1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糠醇进行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将审查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会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7年1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糠醇进行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2.13.00。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1994年6月8日,应美国QO CHEMICALS INC. (W. LAFAYETTE, IN)公司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糠醇启动反倾销调查。1995年5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5.27%的反倾销税。2012年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华糠醇发布第三次反倾销继续征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