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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工贸部公布对华实施反倾销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1  来源:驻摩洛哥使馆经商处  浏览次数:166
核心提示:4月27日,摩洛哥工业、投资、贸易和数字经济部发布第05/17号公告,涉及有关原产于土耳其、泰国和中国的进口冰箱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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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称,2016年3月21日,摩洛哥工贸部对外贸易国务秘书办公室决定对原产于土耳其、泰国和中国的进口冰箱进行反倾销调查。4月17日,调查机关根据摩洛哥相关法律作出初步裁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经计算,三国的倾销幅度分别为:土耳其16.94%、泰国46.34%、中国75.59%。摩洛哥冰箱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消除倾销进口产品给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摩洛哥有关部门决定对上述三国的冰箱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对中国出口商征收的税率为27.56%。
 
  有关利害关系方可在2017年5月19日16:00前向摩洛哥对外贸易国务秘书办公室外贸政策司提出书面评论并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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