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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加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以及《马拉喀什条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25  来源:知识产权新闻  浏览次数:303
核心提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宣布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2014年10月15日交存了加入2012年6月24日通过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宣布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2014年10月15日交存了加入2012年6月24日通过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文书。

  WIPO称《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将提高电影演员和其他表演者的经济权利,并提供额外的工作收入。这可能让表演者与制片人分享视听制品在国际上创造的收入,还将赋予表演者道德权利,以便阻止署名权缺失或表演扭曲。

  重要的是,新条约将巩固表演者在视听产业中的不稳定地位,为其保护提供了一个更清晰的国际法律框架。条约为表演者提供数字环境中的保护实属首次。条约还有利于保护表演者的权利,以免未经授权在视听媒体(如电视、电影和视频)中使用其表演。

  该条约的生效日期在达到所需的批准或加入数量后会根据条约第26条予以公布。

  另外,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在2014年10月15日还交存了于2013年6月27日通过的《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的加入文书。

  《马拉喀什条约》的生效日期在达到批准或加入所需的数量后将根据该条约第18条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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