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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简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25  来源:驻加拿大使馆经商处  浏览次数:360
核心提示:加拿大作为一个工业化国家,其市场管理的特征之一就是对其产品从制造到销售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保障及监督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整
 加拿大作为一个工业化国家,其市场管理的特征之一就是对其产品从制造到销售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保障及监督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整个市场,无论本地或进口产品。与检验检疫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食品与药物法》、《危险品法》、《肉类检验法》、《鱼类检验法》、《动物卫生法》和《野生动植物贸易规定》等。以下仅涉及与进口产品有关的商品检验制度:
【商业用产品】多属于制造商从国外进口所需设备和零部件,用于生产下游商品,不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此类产品均按有关行业的国际标准生产,并经过认证。加拿大政府不介入此类产品的质量检验。但如进口危险原料产品,则需要政府检验部门批准。
【消费类产品】此类产品进口后直接进入加拿大国内市场,加拿大对此类产品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标准和程序,其中:
(1)家用电器:进口商必须确保此类产品获得北美主要质量标准机构(如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C.S.A.和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of Canada,U.L.C.)的认证。
(2)农渔产品、食品、动植物等:须符合《食品和药物法》。进口商负责确保此类产品获得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网址www.inspection.gc.ca)的检验标准。
(3)具有潜在危险的产品:指可能有化学、机械和电子危险及易燃易爆的产品,如玩具、儿童家具、含有毒油漆制品、打火机等。进口商在市场销售此类产品之前需向加拿大政府检验部门出具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证明文件,由加拿大卫生部产品安全局依据《危险产品法》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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