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上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从本周五(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改为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这意味着跨境电商多年“基本不上税”的免费午餐正式终结,跨境电商迎来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成人礼”。
跨境电商的前身是作为个体购物行为的海淘,海淘生出朋友间的代购,朋友间的代购又发展至第三方代购,做到一定模样后,专业化的海淘公司应运而生。互联网在线全球购物的兴起,迅速拆除了跨境电商最后的起步门槛,于是专业化的海淘公司或被由风投巨资撑腰的互联网公司并购,或主动投怀送抱,完成了由海淘公司向跨境电商的转身。经历了两三年“大吃小”式的横向和纵向竞争,中国本土跨境电商化蛹成蝶,率先在全球集聚起一个崭新的在线服务新业态,酿造出新的跨境购物新模式。
庞大的网民基数,越来越鼓的个人腰包,加上数代互联网达人的创业创新激情和智慧,使中国仅用了7年光景,就将跨境电商的年交易额由8000亿元人民币蹿升至5.2万亿元人民币。去年全球进出口呈现罕见“双降”,但中国跨境电商仍然创造了30%的高增长。据商务部预测,今年中资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将破6.5万亿元人民币,明年则将攀上8万亿元人民币台阶。
跨境电商由个体与家庭的海淘嬗变而来,邮包的进与出是跨境购物的主要实现载体。由于邮包进出的多渠道和大量的统计遗漏,以及一些跨境购物者为逃避征缴税率为10%的行邮税,故意将包裹内物品价格低报,导致跨境电商的实际交易额,要高出统计交易额一大截。对如此巨量的跨境交易额,国家若再不依法征税,将使跨境电商走上一条普遍违法经营最终自毁牌子的不归路。
此外,一些贸易进出口也改走跨境电商渠道,其业务总量大有超越一般跨境购物之势,若再不对跨境电商征税,对走传统贸易渠道的进出口商也不公平。所以,为跨境电商量身定制新税制,或迟或早都得进行,眼下择机推行恰逢其时。
新税制与此前一刀切行邮税的最大变化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再按行邮税计税,而是转为一定限额内免税,超过限额部分开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但给予一定折扣的减免优惠;直购进口仍按行邮税征收且税率不变,但取消了50元以内的免税门槛。曾经,五花八门的逃税和避税,是大量缺乏渠道比较优势,不能以大额下单换取商品定价权的中小跨境电商赖以生存的“利润基础”。新税制施行后,大多数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的商品价格,将因为税种的增加和税率的变化而水涨船高,现有跨境电商将出现一轮优胜劣汰大洗牌。
若单纯拘泥于增加国家税收之狭隘考量,早在2008年跨境电商的初创阶段,国家即可对其施以今日才实施的新税制,之所以“拖”到今天才办,乃是大国与大市场条件下施政的一大智慧。正是税制的宽厚,使中资跨境电商在低税负条件下,迅速完成了业务形态、经营渠道、经营模式的开创、集聚与优化,确保了中资跨境电商在世界跨境电商市场的快速崛起。
今天,阿里旗下的天猫国际已是全球跨境电商老大,亚马逊则系美国电商之旗舰。在全球排名前十的跨境电商中,中资跨境电商独占六席。新税制实施后,看似统一的税率,对体量硕大的跨境电商实际上是“无形优惠”,非常有利于各类要素资源向行业龙头公司集聚。置于全球电商竞争大格局下,新税制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出口和提升中国制造品质与技术含量,都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政策举措。